辅修学士学位通常情况下不能直接抵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抵扣项目主要是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相关的支出。
在中国,继续教育支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享受税收优惠:
1.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 劳动合同:如果辅修学士学位是在劳动合同期间进行的,并且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扣除。
具体的抵扣政策可能会随着国家税法的变化而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以最新的税法规定为准。如有疑问,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或查看最新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