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分子的一种刑罚,意味着被剥夺者将永久性地失去以下权利: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参加选举,也不能被选举为任何公职。
2.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不能自由发表意见、出版书籍、组织集会或结社、游行或示威。
3.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不能担任任何国家机关的职务。
4.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不能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的领导职务。
这种刑罚通常适用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应当受到严厉惩罚的犯罪分子。一旦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刑罚将伴随犯罪分子的终身,直到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