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是统一的,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 劳动报酬;
7. 社会保险;
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10. 违约责任;
11.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随意更改。
如果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随意更改合同内容,可能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更改劳动合同内容,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原合同内容,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等。
劳动合同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合同内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