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条目格式是指公文在编排时,各个组成部分的排列顺序和书写规范。以下是中国政府公文的一般条目格式:
1. 标题:位于公文第一行,居中书写,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
2. 发文字号:位于标题下方,居中书写。格式为“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如“国发〔2021〕1号”。
3. 签发人:位于发文字号右侧,一般标注签发人的职务和姓名。
4. 紧急程度:位于签发人下方,根据公文内容的紧急程度标注“特急”、“加急”等。
5. 密级和保密期限:位于紧急程度下方,根据公文内容的涉密程度标注“绝密”、“机密”、“秘密”等,并注明保密期限。
6. 主送机关:位于密级和保密期限下方,一般按照发文机关的级别、业务关系等顺序排列。
7. 正文:正文是公文的主体部分,应按照以下顺序编写:
开头:简要说明发文背景、目的等。
主体:具体阐述公文内容,包括政策依据、工作任务、措施要求等。
结尾:提出希望、要求或注意事项。
8. 附件: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下方标注附件名称和件数。
9. 落款:位于正文下方,一般包括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发文机关名称应与标题中的发文机关名称一致。
10. 印章:在落款下方加盖发文机关印章。
11. 附注:如有需要,可在公文末尾标注附注内容。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公文条目格式示例:
```
[发文机关名称]
〔发文年份〕发文号
签发人:[职务] [姓名]
紧急程度:[特急/加急]
密级和保密期限:[绝密/机密/秘密] [保密期限]
主送机关:[主送机关名称]
一、[开头]
二、[主体]
三、[结尾]
附件:[附件名称] [件数]
落款:
发文机关:[发文机关名称]
成文日期:[年月日]
印章:
附注:
```
请注意,具体格式可能因发文机关和公文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请参照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