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课文节选注释如下:
【原文】
秦孝公二十一年,商鞅变法。法令已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注释】
1. 秦孝公二十一年:秦孝公是战国时期秦国的一位君主,二十一年指的是公元前356年。
2. 商鞅变法:商鞅是秦国的一位政治家、改革家,他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旨在加强中央集权,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国家实力。
3. 法令已具:指商鞅制定的改革法令已经完备。
4. 未布:未公布,尚未向民众宣布。
5. 恐民之不信:担心民众不相信这些改革法令。
6. 已乃:于是,就。
7. 三丈之木:三丈高的木头。
8. 国都市南门:国都的南门。
9. 募民:招募民众。
10. 能徙置北门者:能够将木头搬到北门的人。
11. 予十金:给予十金的奖励。
【译文】
秦孝公二十一年,商鞅进行变法。改革法令已经制定完毕,尚未公布,担心民众不相信,于是就在国都的南门立起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民众有能够将木头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