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是中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最高等级。要取得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不低于1.2亿元人民币。
流动资产: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2. 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8年以上建筑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不少于30人。
技工人员:具有中级工以上资格的人数不少于80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不少于40人。
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内完成合同额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近5年内完成合同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其他建筑工程。
近5年内完成合同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
近5年内完成合同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地基基础工程。
4. 企业设备:
具备与承担工程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型号和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5. 企业信誉:
无不良行为记录。
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6. 企业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
企业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有效保证工程质量。
7. 企业其他条件:
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生产经营场所。
企业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企业需要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对企业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企业将获得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这些要求可能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