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三支一扶”计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
1. 体检项目和顺序: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项目顺序为:一般检查、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心电图、胸部X光、腹部B超、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血常规、尿常规、粪便常规、结核菌素试验。
2. 体检标准:
(1)一般检查:血压、心率、呼吸、体温等。
(2)内科:心肺听诊、腹部触诊、肝脾触诊等。
(3)外科:四肢、脊柱、甲状腺、淋巴结等。
(4)眼科:视力、视野、色觉、眼压等。
(5)耳鼻喉科:耳鼻喉检查。
(6)口腔科:口腔检查。
(7)心电图:心电图检查。
(8)胸部X光:胸部X光检查。
(9)腹部B超:腹部B超检查。
(10)肝功能:ALT、AST、ALP、GGT、TBA等。
(11)肾功能:BUN、Cr、UA等。
(12)血糖:空腹血糖。
(13)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等。
(14)血常规: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网织红细胞等。
(15)尿常规:尿蛋白、尿糖、尿酮体、尿胆红素、尿胆原等。
(16)粪便常规:粪便隐血、粪胆红素、粪胆原等。
(17)结核菌素试验:PPD试验。
二、体检结果判定
1.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4. 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由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注意事项
1. 体检前请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
2. 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空腹进行体检。
3. 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4. 体检费用自理。
5. 体检结果由体检机构出具,考生不得自行更改。
6.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体检,请及时向组织部门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