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建造师首次考试时,国家对建造师考试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报名条件: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 考试科目: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科目。
3. 考试方式:
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每个科目2.5小时。
4.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由建设部人事教育司组织编写,考试大纲的内容主要涉及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5. 考试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的要求,完成报名手续。
6. 考试资格审核:
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7.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在2年内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这些要求是根据当时国家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的建造师考试要求可能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