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电梯配置标准
1、法律分析:高层住宅电梯配备规范如下: 十一层以下住宅,可设一台电梯,但应兼具消防电梯功能。 纯住宅功能层数在十二层以上、十八层以下,电梯不应少于二台,必须有一台兼具消防电梯功能。
2、高层电梯的规范要求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其电梯数量每单元不应少于2台,且每单元内平均80户不少于一台;25层及以上每单元每层户数多于5户的,电梯数量不应少于3台;36层及以上每单元每层户数多于5户的,电梯数量不应少于4台。
3、而电梯轿厢的宽度是1米,深度是4米,高度在2米以上。(2)假如住宅电梯的承载重量是800公斤的话,那么电梯的开门尺寸(宽高)是0.8米1米。而电梯轿厢的宽度是35米,深度是4米,高度在2米以上。
4、关于电梯设置的一些具体说明如下: 候梯厅的深度应不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的深度,且不得小于50米,以确保乘客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以便乘客使用。但为了节约投资,允许设站间层不超过两层。减少电梯设站有助于降低电梯造价,简化电梯管理,并减少损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