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1. 管理人员:负责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如院长、副院长、主任、副主任等。
2. 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如工程师、讲师、研究员、医师等。
3. 工勤人员:从事辅助性、服务性工作的人员,如司机、维修工、保洁员等。
4. 其他技术人员:包括实验员、图书管理员、档案管理员等。
5. 教学人员:在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如教师、副教授、教授等。
6. 科研人员:在科研机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如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等。
7. 医疗卫生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人员,如医生、护士、药剂师等。
8. 其他工作人员:从事其他非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如会计、出纳、文秘等。
这些分类是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工作任务和人员职责来划分的,不同的事业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分类。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对各类人员的身份、职责、待遇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