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包括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关于压力容器的分类,通常是根据其设计压力和容积来确定的。以下是一些基本的分类标准:
1. 低压容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1MPa(表压)的容器。
2. 中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0.1MPa(表压)且小于或等于2.5MPa(表压)的容器。
3. 高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2.5MPa(表压)且小于或等于10MPa(表压)的容器。
4. 超高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10MPa(表压)的容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类型的压力容器被定义为特种设备:
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
容积大于0.025m3的固定式容器;
容积大于0.15m3的移动式容器;
公称直径大于0.6m的容器;
公称直径小于0.6m,但容积大于0.025m3的容器。
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相关法规的更新而有所变动,具体分类标准应以国家最新发布的法规为准。如果不确定某个压力容器是否属于特种设备,建议咨询专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相关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