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公务员和其他政府工作人员是否过西方情人节并没有明确的禁止规定。一般来说,公务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过不过西方情人节属于个人生活选择,只要不影响工作、不违反社会公德,通常不会受到限制。
但是,公务员在公共场合或官方活动中过分强调西方情人节可能会被认为是不恰当的,因为这可能会引起公众对公务员个人生活与公务职责之间界限的误解。因此,建议公务员在处理个人事务时,应当保持职业形象,避免在正式场合过分突出个人庆祝活动。
公务员是否过西方情人节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和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但要注意维护良好的职业形象和遵守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