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递补与补录是公务员录用过程中的两种不同情形,它们的主要区别如下:
1. 递补:
定义:递补是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已经公示的拟录用人员由于某些原因(如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不能入职,导致岗位空缺,由已经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条件:递补的前提是已经进行了笔试、面试,且拟录用人员因故不能入职。
程序:通常由原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和递补规则,确定递补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2. 补录:
定义:补录是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由于原计划招聘人数不足,或者部分岗位因为某些原因(如报名人数不足、岗位调整等)未能完成招聘,从而在原考试批次之后,重新组织考试或从已通过笔试、面试的考生中选拔人员填补空缺。
条件:补录通常是因为原招聘计划未能完成,或者有新的招聘需求。
程序:补录可能涉及重新发布招聘公告、组织考试、公布成绩等环节。
总结来说,递补是针对原计划中已经公示的拟录用人员因故不能入职的情况,而补录则是因为原招聘计划未能完成或出现新的招聘需求而进行的补充招聘。两者在适用条件、程序和目的上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