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选调生报考条件如下: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志愿从事党政工作。
2. 具有湖北省户籍或生源地为湖北省。
3.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各级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主要负责干部;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且在基层表现突出,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6.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7. 符合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工作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