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的由来简介
1、经过“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大众语运动和国语运动,北京语音的地位得以确立。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现代标准汉语由“国语”改称为“普通话”。普通话的语音标准经历了多次审定。195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明确了普通话的标准,并设立了“普通话审音委员会”来统一有争议的字词读音。
2、年,人民府确定以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为普通话标准音的主要采集地。1955年,现代标准汉语的名称由“国语”改为“普通话”,并写入法。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正式开始在全国推广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定普通话为通用语言。
3、普通话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方言为基础音的语言。
4、普通话发展史 清朝末年,朱文熊首次提出了“普通话”这个概念。他在19的著作《江苏新字母》中,将汉语分为三类,其中之一便是“普通话”。当时人们称之为“蓝青官话”。 周朝的语言以周天子所在地为准,是周朝的统治者和各地诸侯所共用之语言,称为周音,又称雅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