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计算方式如下:
1. 职工个人月缴存额 =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 单位月缴存额 =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通常为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具体数额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实际领取的工资收入为准。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职工和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为:
职工个人:5%
单位:5%
如果职工和单位协商确定的缴存比例高于最低缴存比例,则按照协商确定的缴存比例计算。
月缴存额为整数,不足一元的部分四舍五入。
例如,如果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职工个人和单位都选择了10%的缴存比例,那么:
职工个人月缴存额 = 8000元 × 10% = 800元
单位月缴存额 = 8000元 × 10% = 800元
职工和单位的月缴存总额 = 800元 + 800元 = 1600元
希望这个解释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