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事业单位取暖补助范围规定如下:
一、补助对象
1. 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 按国家规定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待遇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二、补助标准
1. 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取暖费标准给予补助。
2. 按国家规定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退休人员取暖费标准给予补助。
3. 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待遇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退休人员取暖费标准给予补助。
三、补助发放
1. 事业单位取暖补助按照年度进行核算,于每年取暖期开始前一次性发放。
2. 事业单位取暖补助的发放,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发放。
四、其他事项
1. 事业单位取暖补助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 事业单位取暖补助的发放,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 事业单位取暖补助的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情况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正式文件为准。如有变动,请以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