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学中,行政体制的核心是行政权力。行政权力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它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者,是行政体制运作的基础。
行政权力的核心特点包括:
1. 合法性:行政权力来源于国家法律,具有合法性,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2. 强制性:行政权力具有强制力,是国家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手段。
3. 普遍性:行政权力适用于所有社会成员,是普遍性的权力。
4. 权威性:行政权力具有权威性,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进行管理和服务的依据。
5. 组织性:行政权力通过行政组织体系来行使,行政体制就是这一组织体系的具体体现。
在行政体制中,行政权力的合理配置、有效运行和监督是确保政府高效、公正、廉洁运作的关键。因此,行政体制的核心在于如何构建一个科学、合理、高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