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在2015年提出的一种监管方式,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公开。建立检查对象库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工作,以下是建立检查对象库的一般步骤:
1. 确定检查对象范围:
根据监管对象的行业特点、风险等级、法律法规要求等因素,确定需要纳入检查对象库的监管对象范围。
2. 收集信息: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登记信息、行业统计数据等渠道,收集需要纳入检查对象库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基本信息。
3. 建立数据库:
利用电子信息系统建立检查对象库,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时更新。
数据库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行业类别、联系方式、信用记录等。
4. 分类管理:
根据检查对象的风险等级、违法违规情况等因素,对检查对象进行分类管理,以便于随机抽取。
5. 随机抽取机制:
建立随机抽取机制,确保抽取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
可以采用计算机随机抽取、摇号等方式,确保每个检查对象被抽取的概率相等。
6. 动态更新:
定期对检查对象库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删除已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不再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新增符合条件的企业。
7. 信息共享:
建立与其他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检查对象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监管效率。
8. 公开透明:
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9. 监督与问责:
建立监督与问责机制,对检查对象库的建立、维护、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检查对象库,为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