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公办教师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即学校)和个人共同缴纳。具体来说:
1. 单位缴纳部分: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规定,公办学校作为单位,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通常是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
2. 个人缴纳部分:同样,教师个人也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通常是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
具体缴纳比例和金额可能会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有所不同。通常,单位和个人的缴纳比例是对等的,但也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所以,大连公办教师的公积金是由学校和教师本人共同缴纳的。具体到大连地区,可以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政府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