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事业单位职级并行实施方案是指甘肃省针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职级与职称相并行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下是一个大致的实施方案框架,具体内容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职级体系,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实施范围
1. 甘肃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2. 事业单位中具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职级设置
1. 管理岗位职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
2. 专业技术岗位职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
3. 工勤技能岗位职级: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四、职级晋升条件
1. 管理岗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实际,明确晋升条件;
2. 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实际,明确晋升条件;
3. 工勤技能岗位:根据岗位要求和实际工作表现,明确晋升条件。
五、职级晋升程序
1. 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职级晋升办法;
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晋升条件,向单位提出晋升申请;
3. 事业单位对申请晋升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晋升建议;
4. 事业单位将晋升建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5.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六、职级与工资待遇
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级后,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调整工资待遇;
2. 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与职级相匹配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职级晋升与工作实绩相挂钩。
七、组织实施
1.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职级并行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 各级事业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事业单位职级并行工作的领导,确保实施方案顺利实施。
八、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职级并行的认识;
3.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方案以甘肃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