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是根据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山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而设定的,其具体内容如下:
1. 启动条件: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河道、水库出现险情,但尚未对下游地区造成较大影响;
河道、水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但尚未超过保证水位;
部分乡镇发生洪涝灾害,但尚未对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河道、水库、蓄滞洪区等出现一般性险情,但尚未对下游地区造成较大影响。
2. 应急响应措施: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值班,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河道、水库、蓄滞洪区等开展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置;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受威胁的居民进行转移安置,确保人员安全;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受影响的农业生产进行救助,减轻灾害损失;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供应充足。
3. 应急响应结束:当以下条件之一满足时,结束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河道、水库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水位下降至正常范围;
受威胁的居民已全部安全转移;
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农业生产损失得到有效减轻;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认为应急响应已达到预期目标。
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