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公务员的职级与工龄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公务员的职级通常是根据其行政级别、工作性质、工作表现、任职年限、学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定的。
对于30年工龄的公务员,其职级可能属于以下几种情况:
1. 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对于县处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30年工龄可能对应到较高的非领导职务,如县处级非领导职务。
2. 市厅级非领导职务:在省厅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中,30年工龄可能对应到更高的非领导职务,如市厅级非领导职务。
3. 巡视员:巡视员是公务员的一种特殊职务,通常对应于高级职务,30年工龄的公务员有可能被任命为巡视员。
4. 副厅级:在省厅级及以上职务的公务员中,30年工龄可能对应到副厅级职务。
具体的职级还要根据公务员所在部门、个人能力和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随着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一些地方可能对工龄与职级之间的关系有更细致的规定。因此,具体情况还需参照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