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在世界范围内有着悠久的历史。在中国,公务员制度的雏形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官员选拔制度。然而,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制度则始于清朝末年。
1906年,清政府颁布了《官制改革方案》,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面推行公务员制度。该方案借鉴了西方国家的文官制度,实行了考试录用、考核晋升等制度。此后,民国时期也继续沿用了这一制度。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公务员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关于建立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法规。
因此,可以说,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制度是从1906年清朝末年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