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复检后,如果对复检结果不服,可以采取以下途径申诉:
1. 内部申诉:公务员可以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出书面申诉。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2. 仲裁申诉:在内部申诉未得到满意答复的情况下,公务员还可以申请仲裁。根据《公务员申诉和仲裁办法》的规定,公务员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仲裁。
3. 司法申诉:如果公务员对仲裁结果仍然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诉过程中,公务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据,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同时,申诉期间,公务员的人事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务员在复检后,对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内部申诉、仲裁申诉和司法申诉等途径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