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处分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违规评定职称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分。具体处分种类和期限,需要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具体情节来确定。
如果违规评定职称的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涉及到伪造、篡改、隐匿、毁灭证据,或者串通评定职称的评审专家等,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
具体的处分决定应由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作出。同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