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二级建造师承建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防指挥工程:包括人防指挥中心、人防指挥所、人防情报中心等。
2. 人防防护工程:包括人防掩体、人防通道、人防通风、人防排水、人防供电等。
3. 人防设施工程:包括人防通信、人防报警、人防监控、人防灭火等。
4. 人防地下空间工程:包括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地下娱乐场所等。
5. 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人防通风设备、人防排水设备、人防供电设备、人防通信设备等。
6. 人防防护工程维修与改造工程:包括人防防护工程设施的维修、改造、加固等。
7. 人防工程监理:对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8. 人防工程相关咨询服务:为建设单位提供人防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二级建造师承建人防工程时,需遵守国家有关人防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承建范围可能会根据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有所调整。在承建人防工程前,二级建造师应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工程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