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1. 企业应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状况良好。
2. 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达到20%以上;
(2)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3%以上;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近三年内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
3. 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拥有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2)产品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市场前景广阔;
(3)在产业链中处于优势地位,对上下游产业具有较好的带动作用。
4. 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获得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近三年内获得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认定;
(3)近三年内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5. 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2)近三年内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
(3)近三年内获得省级以上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
6. 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获得省级以上科技人才项目支持;
(2)近三年内获得省级以上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支持;
(3)近三年内获得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项目支持。
7.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8. 企业应按照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申报条件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