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承包范围通常包括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但不一定直接包括脚手架资质。在中国,脚手架的搭设和使用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环节,因此,对于脚手架的搭设往往有专门的资质要求。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通常具备以下承包范围:
1. 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2. 桥梁、隧道、公路、铁路、港口、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金、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等工程的施工;
3. 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
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
5. 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6. 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7. 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
8. 建筑拆除工程的施工;
9. 建筑劳务分包。
虽然脚手架搭设不属于上述直接承包范围,但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从事脚手架搭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因此,如果施工总承包企业需要使用脚手架,它需要与具备相应脚手架搭设资质的单位合作,或者要求其内部具有相应资质的班组或个人进行搭设。
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承包范围本身可能不包括脚手架资质,但实际施工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规,确保脚手架搭设符合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