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标准如下:
一、企业资产
1. 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2. 资产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二、企业主要人员
1. 持有有效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
2. 持有有效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
3. 持有有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4. 持有有效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
5. 持有相关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三、企业工程业绩
1. 近5年内承担过以下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1)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
(2)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2. 近5年内至少有1项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
四、企业信誉
1. 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 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3. 企业无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
五、其他要求
1. 企业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2. 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3. 企业具备相应的施工设备和技术力量。
4. 企业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5. 企业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以上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标准,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