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道德是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它是公务员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道德的构成要素及基本要求如下:
行政道德的构成要素:
1. 政治素质:公务员应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
2. 法律意识:公务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3. 职业操守:公务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尽职尽责,服务人民。
4. 道德品质:公务员应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5. 服务意识:公务员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关心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6. 责任意识:公务员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勇于担当,敢于负责。
7. 纪律观念:公务员应严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
行政道德的基本要求:
1. 忠诚老实:公务员应忠诚于党和人民,说实话,办实事。
2. 廉洁自律:公务员应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谋取不正当利益。
3. 公正无私:公务员应公正处理事务,不徇私情,不滥用职权。
4. 勤奋敬业:公务员应勤奋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 团结协作:公务员应团结同事,互相支持,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6. 服务人民:公务员应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7. 遵纪守法:公务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这些构成要素和基本要求共同构成了公务员行政道德的体系,对于维护国家行政秩序、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