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教师夫妻异地分居调动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异地分居认定:夫妻双方因工作原因,其中一方在广东省内,另一方在省外,且双方居住地距离超过一定范围(如100公里)的,可以认定为异地分居。
2. 调动申请:符合异地分居条件的教师,可以向工作单位提出调动申请。
3. 调动条件:调动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教师本人或配偶在异地有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需要照顾;
教师配偶在异地有工作,需要调动至广东省内与其团聚;
教师因工作需要,需要在广东省内调动。
4. 调动程序:
教师向工作单位提出调动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工作单位对调动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
教师携带相关材料到拟调动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5. 调动政策:
教师调动后,其配偶可以在调动单位所在地申请就业;
教师调动后,其子女可以在调动单位所在地接受教育;
教师调动后,其配偶和子女的户口可以随迁至调动单位所在地。
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工作单位获取最新信息。调动政策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