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就餐标准因地区、级别和接待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一般性的指导原则:
1.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接待标准:
一般接待:不超过每人每天100元人民币。
特殊接待:不超过每人每天150元人民币。
2. 地方政府公务接待标准:
一般接待: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一般不超过每人每天100-150元人民币。
特殊接待: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一般不超过每人每天150-200元人民币。
这些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时还需遵循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公务接待应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标准和程序,杜绝铺张浪费,确保公务接待的廉洁、高效。如有特殊情况,应报请上级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