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积金转移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申请人页的复印件。
3. 婚姻状况证明:如果是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如未婚,则无需提供。
4. 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信息:原单位公积金账户名称、公积金账号、开户行等信息。
5. 新单位公积金账户信息:新单位公积金账户名称、公积金账号、开户行等信息。
6. 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申请人已离职,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7. 新单位入职证明:如申请人尚未在新单位入职,需提供新单位出具的入职证明。
8. 银行卡复印件:用于接收公积金转移款项的银行卡复印件。
9. 填写完整的公积金转移申请表:按照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填写。
10.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注意,以上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具体要求请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在办理公积金转移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