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沥青混合料(RAP)是指将旧沥青路面材料经过回收、破碎、筛分、再生处理后,与新沥青材料、矿料等混合制备成的新沥青混合料。再生骨料是再生沥青混合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用量要求如下:
1. 再生骨料用量比例:再生骨料用量占再生沥青混合料总量的比例通常在30%至70%之间。具体用量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旧沥青路面材料的性能以及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设计要求来确定。
2. 粒径级配:再生骨料的粒径级配应与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设计级配相匹配。通常情况下,再生骨料的粒径级配应与旧沥青路面材料的粒径级配相似。
3. 骨料质量:再生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再生骨料应具有良好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对于再生骨料的强度要求,可根据旧沥青路面材料的强度和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设计要求来确定。
4. 粘附性:再生骨料与沥青的粘附性应良好。再生骨料的表面应具有一定的粗糙度,有利于提高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粘结性能。
5. 水稳定性:再生骨料的水稳定性应满足要求。再生骨料在浸水条件下应具有良好的抗剥落性能。
6. 热稳定性:再生骨料的热稳定性应满足要求。再生骨料在高温条件下应具有良好的抗车辙性能。
再生骨料用量要求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和设计要求来确定。在实际应用中,应充分考虑旧沥青路面材料的性能、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设计要求以及再生骨料的质量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