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四个不放过”是指以下四个方面:
1.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在发生质量事故后,必须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确保没有遗漏任何可能导致事故的因素。
2. 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刑事责任等。
3.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针对事故原因,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确保这些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通过事故调查和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提高其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防止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四个不放过”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重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