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专业技术职称分类标准在中国通常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博士专业技术职称分类:
1. 高级职称: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适用于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等方面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适用于在工程技术领域有突出贡献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正高级讲师:适用于在教育教学领域有较高造诣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正高级农艺师:适用于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正高级经济师:适用于经济管理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正高级医师:适用于医疗卫生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正高级教师:适用于教育教学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 中级职称:
工程师:适用于工程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讲师:适用于教育教学领域的技术人员。
农艺师:适用于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人员。
经济师:适用于经济管理领域的人员。
医师:适用于医疗卫生领域的人员。
教师:适用于教育教学领域的人员。
3. 初级职称:
助理工程师:适用于工程技术领域的人员。
助理讲师:适用于教育教学领域的人员。
助理农艺师:适用于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人员。
助理经济师:适用于经济管理领域的人员。
助理医师:适用于医疗卫生领域的人员。
助理教师:适用于教育教学领域的人员。
具体的职称分类和评审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地区有所差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行业需求的变化,职称分类和评审标准也可能进行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