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1995年10月30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石,旨在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务员的素质,促进公务员制度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
1. 目的: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务员的素质,促进公务员制度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二、公务员的条件和权利义务
1. 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权利: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3. 义务: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命令;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廉洁,秉公办事;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
1. 职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2. 级别:公务员级别分为一级至二十级。
四、公务员的录用与培训
1. 录用:公务员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2. 培训:公务员应当接受培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五、公务员的考核与奖励
1. 考核:公务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2. 奖励: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应当给予奖励。
六、公务员的处分与申诉
1. 处分: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2. 申诉: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和申诉。
七、公务员的辞职与退休
1. 辞职:公务员可以自愿提出辞职。
2. 退休: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八、附则
1. 本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2. 本法施行前,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未办理任免手续的,按照本法规定补办手续。
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经于2018年12月29日被修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