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在成都领取失业保险的相关信息:
领取条件:
1. 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 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流程:
1.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等资料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 15 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 60 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
领取金额: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 80%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领取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拨打 1233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