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不含特设专业"这个表述通常是指法学专业的一个特定类别。这里的“特设专业”指的是那些在法学专业的基础上,针对特定领域或方向进行深化和细分的学科。例如,特设专业可能包括刑法、民法、商法、国际法等。
当说“法学不含特设专业”时,意思是这个法学专业是一个基础性、综合性的专业,它不细分到特定的法律领域,而是提供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这样的专业通常会涵盖法律史、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等广泛的法学基础课程,但不会深入到某一特定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
简而言之,"法学不含特设专业"意味着这个法学专业是一个宽口径、基础性的专业,不专注于某一特定的法律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