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选拔官员的制度,从隋朝开始,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科举制度中的等级划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1. 乡试:这是科举考试的第一级,通常在各省的省会举行。参加乡试的士子被称为“举人”。乡试合格者,获得举人称号,有资格参加下一级考试。
2. 会试:举人级别的士子可以参加会试,会试在京城举行。会试合格者被称为“贡士”。
3. 殿试:贡士级别的士子参加殿试,这是科举考试的最高级别,由皇帝亲自主持。殿试合格者被称为“进士”。
进士的等级划分如下:
一甲:又称“状元”,为进士中的第一名。
二甲:进士中的第二等级,包括榜眼(第二名)和探花(第三名)。
三甲:进士中的第三等级。
进士以下还有以下等级:
举人:乡试合格者。
贡士:会试合格者。
进士及第:殿试合格者。
进士出身:未进入一甲、二甲、三甲的进士。
举人出身:未进入贡士的举人。
科举制度中还有一些特殊称号,如:
进士及第:殿试合格者。
进士出身:未进入一甲、二甲、三甲的进士。
举人出身:未进入贡士的举人。
解元:乡试第一名。
会元:会试第一名。
科举制度中的等级划分较为复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个朝代的科举制度都有所调整。以上仅为大致的等级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