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6签证和F4签证是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入境事务处(Immigration Department)所签发的两种不同类型的签证,它们分别针对不同的申请人群体和目的。以下是两种签证的主要区别:
1. F4签证(香港长期居留权签证):
F4签证是针对在香港出生的香港永久居民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受养人。
F4签证持有者通常是为了与在香港的亲属团聚而申请的。
F4签证持有者可以在香港居住,但没有工作权,除非获得特别许可。
F4签证持有者可以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2. F6签证(香港非永久居民签证):
F6签证是针对那些没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但希望在香港长期居留的人士。
F6签证通常适用于那些在香港有密切联系,如香港出生的子女、在香港有财产等。
F6签证持有者同样可以在香港居住,但没有工作权。
F6签证持有者可以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但通常需要满足在香港连续居住满7年的条件。
总结来说,F4签证主要针对香港永久居民的亲属,而F6签证则更广泛地适用于在香港有特定联系的非永久居民。两者都允许持有者在香港居留,但工作权和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请条件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