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社保缴纳记录可以作为证明劳动者在职的依据之一。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是判断劳动者是否在职的重要凭证之一。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可以作为劳动者在职的依据:
1.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记录,可以证明劳动者在此期间具有劳动关系。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也可以作为补充证明。
3. 工资支付凭证:工资支付凭证可以证明劳动者在特定时期内得到了工资,从而间接证明其处于在职状态。
4. 其他证据:如工作证、工作证照、工作场所照片等,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明。
虽然社保缴纳记录可以作为劳动者在职的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判断劳动关系的存在。例如,如果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社保缴纳记录可以作为劳动者在职的重要证据,但还需要其他证据来进一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社保缴纳记录是判断劳动者是否在职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