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如下: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者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具体来说,这条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点:
1. 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每个岗位的人员都明确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
2. 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应当明确,便于责任落实和考核。
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未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这条法律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基本要求,旨在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