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年度调整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报销标准,具体以沧州市医保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1. 住院报销:
起付线: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为10万元。
2. 门诊报销:
起付线: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200元。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4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为2万元。
3. 特殊病种门诊:
起付线: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
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住院报销限额执行。
4. 慢性病门诊:
起付线: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200元。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4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为1万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标准请以沧州市医保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登录当地医保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