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配置应符合规定?
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应根据公路功能,等级,交通量,隧道长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总体设计的要求。公路隧道应采用反光标志,反光标线,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隧道洞口两端的标志,标线,视线导标及护栏与洞口连接过渡等应进行专门设计。
隧道: 对隧道的设计、通风、照明、安全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确保隧道通行的安全和效率。 路线交叉: 规定了不同道路的交汇点设计,包括信号灯设置、行人过街设施等,保障交通顺畅和行人安全。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包括交通标志、标线、防护设施等,旨在提升公路的交通组织和信息传递效率。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不同等级公路的建设技术要求及设施技术规范,旨在充分发挥公路的使用效能。最新版本的《标准》修订内容涵盖九章,包括总则、控制要素、路线、路基路面、桥涵、汽车及人群荷载、隧道、路线交叉以及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本规范由总则、术语、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与渡口、隧道、路线交叉、公路防灾与突发处置、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公路绿化与环境保护、公路养护作业安全和技术管理等12个章节,以及9个附录构成。
总则、控制要素、路线、路基路面、桥涵、汽车及人群荷载、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本规定所称交通建设工程,是指公路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及沿线设施,公路、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水运工程的港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及上述工程的辅助和附属设施等。 第三条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