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博士生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共同培养研究型博士生的教育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博士生在合作院校之间进行学习和研究,通常涉及以下特点:
1. 多学校合作:联合培养博士生通常涉及两个或多个高校,这些高校可以是同一地区的不同高校,也可以是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国家的学校。
2. 资源共享:合作院校会共享教学资源、研究设施、图书资料等,为博士生提供更加广阔的学习和研究平台。
3. 双导师制度:博士生在合作院校分别由一名或多名导师指导,这些导师可以是不同院校的教师,他们共同负责博士生的培养计划。
4. 联合培养计划:博士生在两个或多个院校的学习和研究计划通常由合作院校共同制定,包括课程学习、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
5. 学位授予:完成联合培养计划的博士生,通常会由参与培养的院校共同授予博士学位。
这种培养模式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跨学科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同时也促进了高校之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