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是不是事业?
污水处理厂的性质多样,既有国有企业也有事业。我国早期的污水处理厂多为事业编制,归市管理,由城管负责建设与运营。90年代中后期,原有的污水处理厂经历了企业改制,改制后的情况各异,有的仍属于事业,有的则转为国营企业,还有的是外资或私营企业。
污水处理厂,常被视为事业,其实多数具备自收自支性质,运作上类似企业。人员时多为合同工,不入编制。尽管待遇优于当地普通企业,但性质上依然偏于企业化。隶属城乡建设局管理的污水处理厂,大都属于事业。
法律分析: 污水处理厂,隶属于城乡建设局,大部分属于事业。随着人事的改革,很多的污水处理厂已经变更为国企。也有的地方,是个人投资兴建的,该类厂属于个体或者股份。
污水处理厂有国企,也有事业。在我国,早期的污水处理厂都属于事业编制,属于市管辖,其建设、运营等由城管负责。90年代中后期,原有的污水处理厂也大多进行了企业改制,有属于事业的,有属于国营企业的,也有属于外资、私企的。
早期的污水处理厂被纳入事业管理范畴,隶属于市公用管理,直接受市的。其建设及运营等工作由城管负责,而环保则主要负责污水处理厂入水的水质检验,确保其符合标准。过去,这些污水处理厂多为公家所有,属于事业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