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通用格式如下:
一、标题
1. 标题应简明、准确,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
2. 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
二、发文字号
1.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
2. 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三、签发人
1. 公文应当明确签发人。
2. 重要公文应当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
四、紧急程度
1. 公文应当标注紧急程度。
2. 紧急程度分为“特急”、“加急”。
五、公文编号
1. 公文编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
2. 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六、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1. 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标注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2. 秘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七、紧急程度
1. 公文应当标注紧急程度。
2. 紧急程度分为“特急”、“加急”。
八、公文正文
1. 正文是公文的核心内容,应当结构清晰、条理分明。
2. 正文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引言:简要介绍发文背景和目的。
正文主体:详细阐述公文内容,包括事实、观点、要求等。
结尾:提出要求、希望或总结全文。
九、附件
1.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和件数。
2. 附件是公文的补充材料,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发文机关署名
1. 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2. 署名下方标注成文日期。
十一、成文日期
1. 成文日期应当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2. 成文日期为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二、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1. 印发机关是指负责印发公文的机关。
2. 印发日期是指公文正式印发的日期。
十三、页码
1. 公文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2. 页码位于版心下边缘,数字左右各放一条横线,横线与数字之间空一字距。
十四、抄送机关
1. 公文如有抄送机关,应当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注明抄送机关名称。
2. 抄送机关名称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1字,后标全角冒号。
十五、印发说明
1. 公文如有印发说明,应当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下,注明印发说明内容。
2. 印发说明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1字,后标全角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