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务员政审主要程序如下:
1.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考察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报名者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2. 笔试:
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察报名者的综合素质和写作能力。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 面试:
笔试合格者,按照成绩高低排序,按照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应变能力。
4. 体检:
面试合格者,按照规定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5. 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
政审主要审查报名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
政审工作由考察单位负责,考察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走访、调查,核实其情况。
6. 公示:
政审合格者,由考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 录用:
公示无异议者,由考察单位办理录用手续。
政审是公务员录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考察单位会严格审查报名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确保录用人员符合公务员的素质要求。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